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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本文将详细介绍上海市普陀区志丹路工伤鉴定中心的相关信息包含中心电话、地址以及工伤认定流程和相关信息。以下为正文:
2.
普陀区志丹路工伤鉴定中心是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受理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普陀区范围内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1)申请主体: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材料:申请工伤认定时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工伤认定申请表;
② 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证明材料;
③ 事故伤害证明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④ 用人单位对事故伤害情况的说明;
⑤ 其他相关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将依照规定的程序实行审查,主要包含:
(1)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实行审查;
(2)对事故伤害情况实调查核实;
(3)依照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决定书应该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决定书应该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倘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理应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工伤认定决定生效后用人单位理应遵循《工伤保险条例》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办法》的规定,为工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 普陀区人社局积极开展工伤预防传活动,如6月19日在市劳动模范集体陈扣娣班组开展“走进环”工伤预防主题传活动。
2. 普陀区人社局联合应急管理局、社保中心、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在志丹路8号4楼开展组团法律传服务。
3. 联合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群服务中心开展职业伤害保障传活动。
普陀区志丹路工伤鉴定中心作为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受理的派出机构肩负着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职责。本文详细介绍了工伤鉴定中心的相关信息,期望能为有需要的职工提供帮助。同时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要升级工伤预防意识,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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