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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对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关键的作用。本文将详细介绍扬州市工伤认定中心的联系途径及工伤认定流程,帮助广大劳动者熟悉相关政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1. 工伤认定咨询1233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2.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0514-。
3. 联系地址:扬州市瘦西湖路53号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4. 工伤认定专线:。
(1)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以下材料到当地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 《工伤认定申请表》(可从扬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工伤类型为第三人造成交通事故,申领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申请时,单位社保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将遵循以下程序实审核:
(1)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确认是不是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2)对合条件的申请,实工伤认定。
(3)对不合条件的申请,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所在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受理手续。
(2)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鉴定时间、地点。
(1)申报受理地点:西园北路3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A26号“工伤一件事”窗口)。
(2)申报受理时间:从2021年8月开始。
(3)申报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职工工伤认定单位申请表》
- 《扬州市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1)一次性医疗补偿金:依据工伤认定结果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
(2)因高作业或是说高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1. 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需提供组织证明。
2. 用人单位申请的,应提供考勤记录(章)。
3. 受伤职工亲属申请的,需提供与伤亡职工之间的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途径。
4.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劳动者在遇到工伤疑问时,应详细熟悉相关政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本文为您提供了扬州市工伤认定中心的联系形式及工伤认定流程指南期待对您有所帮助。在办理工伤认定进展中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相关电话咨询。您办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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