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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伤事故频繁发生对工伤职工而言及时、准确地鉴定伤残等级,获取相应的赔偿待遇,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途径。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大连市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中心的相关情况,帮助工伤职工理解工伤鉴定与伤残评定的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
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位于大连市西岗区高尔基路18-1号,是大连市人社局直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为全市伤病职工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包含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等。
工伤认定的前提是职工已经申请了工伤认定,且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涵: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证明等。申请工伤认定要到当地的人社部门的工伤科。
伤残评定分为劳动能力鉴定和司法鉴定两种。劳动能力鉴定是指由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实鉴定;司法鉴定则是指由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实鉴定。
大连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为全市伤病职工提供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包含工伤认定、伤残等级评定等。工伤职工在治疗结后,可以向鉴定中心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相关规定,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实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与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反映。
工伤职工如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大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保险与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时要实事求是。
工伤职工在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据伤残等级和相关规定可获得相应的赔偿待遇。赔偿包含: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复费用、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依据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解决。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实工伤复的费用,合规定的,可以报销。
大连市劳动能力伤残鉴定中心为工伤职工提供了一站式服务从工伤认定到伤残评定为工伤职工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工伤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时,应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评定,为本身争取到应有的赔偿待遇。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关注工伤难题共同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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