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责任的认定主体一般为用工单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假若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将承包业务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引起这些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那么用工单位将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 具体而言,以下情况下用工单位需承担工伤责任:
- 用工单位违法将业务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
- 该组织或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在从事承包业务时发生工伤;
- 工伤认定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3. 在这类情况下工伤责任的认定主体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他们负责对工伤事故实行调查、认定,并作出是不是构成工伤的决定。
编辑:2024工伤栏目-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gongshanglm/405932.html
下一篇:用工主体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