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迁认定工伤的部门主要涵以下几个:
1.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工伤认定的申请和审查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工伤认定的主要机构劳动者或其亲属、工会组织可向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会参与,负责对工伤认定的结果实行监和复议。
3. 医疗机构:在工伤认定期间,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受伤职工的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作为认定工伤的要紧依据。
4.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期间有报告义务,需要在事故发生后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宿迁认定工伤的部门主要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用人单位,它们共同参与工伤认定过程,确信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编辑:2024工伤栏目-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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