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福县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安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经调查核实后,认为其受伤情形不合工伤认定条件由此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二、该决定书主要涵以下内容:
1.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的基本信息;
2. 受伤时间、地点及起因;
3. 调查核实情况;
4. 不予认定工伤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5.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
三、决定书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 语言严谨,表述清晰;
2.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3. 法律依据充分,程序合法;
4. 对职工权益的保护与维护。
四、安福县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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