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从事各类劳动。在工作中,超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将结合广东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对超龄农民工的工伤赔偿疑问实详细解析。
按照《广东省超龄劳动者就业服务和管理办法》,超龄劳动者是指年满60周岁的劳动者但愿意继续参加劳动的。超龄农民工在法律上仍享有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的权益,理应受到平等的待遇。
超龄农民工在工作中受伤,首先需要认定为工伤。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疾病或死亡。超龄农民工在工伤认定上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的待遇。
依据广东工伤赔偿标准,一级伤残者可获得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偿,二级伤残者则可获赔25个月的本人工资。五到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对超龄农民工,假使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是说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遭遇工伤,七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依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涵以下几部分: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3)交通费、食宿费: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
(4)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复治疗所需的费用。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采用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6)停工留薪: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支付工资。
(7)护理费:工伤职工护理所需的费用。
需要留意的是,若是超龄员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经开始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他们可能就不再合工伤保险的覆范围。超过法定年龄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按照本期“入库案例”的观点,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起因伤亡的仍应依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实赔偿。
超龄农民工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必不可少作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至关关键。广东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为超龄农民工提供了明确的赔偿依据。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充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信在发生工伤时,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同时和社会各界也应关注超龄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加公平、安全的工作环境。
(注:本文依据广东工伤赔偿标准2024最新数据撰写,如后续政策调整,以实际政策为准。)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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