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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农民工的需求日益增长。农民工在为城市建设、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多权益保障难题。工伤认定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要紧环节人社部在工伤认定方面有哪些规定?本文将围绕人社部农民工工伤认定展开论述。
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突发疾病死亡的,或是说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四)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放射性、化学性、生物性等物质伤害的;
(六)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职业病。
农民工到工地打工,一般受雇于包工头,与建筑公司之间木有直接的联系。由于包工头并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农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认定存在一定困难。针对这一疑惑,人社部有以下规定:
1. 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企业须于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若企业未申请,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发起认定。
2. 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掌握着劳动者的相应资料,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护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相关证据。
1. 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或是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
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人社部农民工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实际操作中,各级人社部门应该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公正、公平、及时地应对农民工工伤认定申请,让农民工在为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农民工工伤认定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人社部在工伤认定方面的规定既体现了对农民工的关怀,也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推动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贡献。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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