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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认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必不可少意义。江西省工伤伤残认定工作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形成了一套完善的认定体系。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西省工伤伤残认定的相关规定、程序及关注事项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在我国工伤伤残认定是对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的劳动者给予相应补偿的一项制度。江西省工伤伤残认定工作严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实行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轻其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下将从江西省工伤伤残认定的相关规定、认定程序、认定标准等方面实行详细解析。
江西省工伤伤残认定范围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突发疾病死亡的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江西省工伤伤残认定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企业代表等组成。
(1)申请: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伤残认定申请。
(2)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的决定。
(3)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理应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4)送达: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该将鉴定结论送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江西省工伤伤残认定标准参照《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劳动者受到伤害的程度、致残部位、劳动能力损失等情况,确定伤残等级。
用人单位或是说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理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伤残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证明材料;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书;
(5)其他有关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的决定。受理申请的,理应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出受理通知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理应在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期间,劳动者可申请重新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该将鉴定结论送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1. 留意时效:劳动者在事故发生后,应该在1年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伤残认定申请。超过1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予受理。
2. 关注材料齐全:申请工伤伤残认定时劳动者需提供完整、真实的证明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虚假,可能引起认定结论不准确。
3. 关注鉴定劳动者收到鉴定结论后,应该及时关注鉴定结论的内容。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应该在规定时限内申请重新鉴定。
江西省工伤伤残认定工作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遇到工伤难题时,应该理解相关规定,及时申请认定,为本身争取到应有的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理应履行社会责任,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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