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那么在六安市工伤认定是不是设有时间限定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六安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定及相关流程。
正文: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伤病确诊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假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假使材料齐全、清楚,会在15日内受理申请。
自受理之日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理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
自2024年1月1日起,六安市参保职工工伤认定实行线下 线上“双公示”制度。即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前相关信息将在网上和现场同时公示,以保障工伤认定的公开、公平、公正。
依据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人应为受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2. 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证明;
(4)单位与受伤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材料。
按照《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申请长停工留薪期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 工伤认定已经完成;
2. 受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继续治疗,且治疗期限超过原停工留薪期;
3. 单位同意长停工留薪期。
工伤认定的办公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六安市工伤认定设有时间限定,单位应在事故发生或伤病确诊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个人则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熟悉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定和流程,有助于广大职工在遭受工伤时及时维护本身的权益。
(注:本文为自动排版,字数约1500字。)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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