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对于及时、准确地完成工伤认定申请关乎其待遇的享受和生活的保障。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庆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关注事项,帮助广大职工理解相关政策,维护自身权益。
依照相关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理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或其近亲属在1年内也可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要向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 《工伤认定决定书》;
- 《安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 《工伤保险认定申请表》;
- 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 医院出具的《工伤鉴定证明》等。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决定是不是受理。受理后,将实行工伤认定调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
申请人需提供工伤职工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申请人需提供由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申请人需填写并提交《安庆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申请人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申请人需填写并提交《工伤保险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还需提供单位、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医院出具的《工伤鉴定证明》等。
申请人要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可能致使权益受损。
申请人要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以免作用工伤认定的结果。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要确信联系形式正确无误,以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认定进展中与申请人保持沟通。
如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依法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工伤认定申请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广大职工要理解相关政策,及时提出申请,保证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文详细介绍了安庆工伤认定申请的流程、所需材料以及留意事项,期待能为广大职工提供帮助。在工伤认定进展中,申请人要积极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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