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入城市成为城市建设的关键力量。在异地工作的农民工怎样保障其合法权益特别是工伤认定与赔偿成为了一个亟待关注的疑惑。本文将结合安徽省工伤认定标准,详细解读异地用工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依照安徽省工伤认定标准工伤认定范围主要涵以下几种情形:
1. 工作进展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涵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的意外伤害。
2. 职业病:指因工作起因引起的疾病,如尘肺病、矽肺病等。
3.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其他伤害:如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意外伤害等。
1.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参保地实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遵循参保地标准赔偿。
2. 不存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木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在生产经营地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3. 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认定: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请求非法用工单位给予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一次性赔偿。
1. 异地长期居住的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长期居住的工伤职工,可以遵循安徽省工伤认定标准实认定。
2. 常驻异地工作的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常驻异地工作的工伤职工,能够按照安徽省工伤认定标准实行认定。
3. 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的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能够遵循安徽省工伤认定标准实行认定。
1. 一次性赔偿: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可请求非法用工单位给予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一次性赔偿。
2. 异地就医结算:自2024年5月1日起逐步推进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依托省集中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省内工伤职工异地就医模块,异地就医工伤职工直接结算的住院工伤医疗费和住院工伤复费。
1. 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是说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该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异地用工工伤认定标准,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广大农民工在工作进展中,要熟悉相关政策,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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