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指在工作进展中职工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残疾或是说死亡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在杭州市临安区工伤赔偿制度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减轻其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将详细解读临安区工伤赔偿的相关政策及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其依据规定理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或一次性支付。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包含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九级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止或是说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金额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依照伤残等级确定。以下为2021年临安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 一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24个月工资;
- 二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22个月工资;
- 三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20个月工资;
- 四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18个月工资;
- 五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16个月工资;
- 六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14个月工资;
- 七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12个月工资;
- 八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10个月工资;
- 九级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8个月工资。
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不作用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 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2. 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3. 申请赔偿:工伤认定后,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偿。
4. 赔偿支付: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遵循规定支付赔偿费用。
杭州市临安区工伤赔偿制度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通过本文的解读,期待广大职工可以更好地理解工伤赔偿政策,维护自身的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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