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本文将详细介绍吉林省柳河县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涵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决定及送达等环节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指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职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情况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认职工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过程。工伤认定有助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某病之日起30日内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涵: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事故伤害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情诊断书;
(5)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6)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劳动保障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核。申请材料完整,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应该受理。申请材料不完整的理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劳动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对事故伤害情况实调查核实。调查核实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经过;
(2)受伤职工的工作情况;
(3)事故现场的情况;
(4)事故起因及责任;
(5)受伤职工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劳动保障局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在审查期间,理应听取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的意见。经审查,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不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劳动保障局理应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和受伤职工。送达办法可是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送达之日起,工伤认定决定生效。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职工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保障局在调查核实期间,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熟悉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理应予以配合。
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劳动保障局提出异议。劳动保障局应该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5日内,对异议实审查,并作出答复。
1. 定点医疗机构:通化柳河医院(县医院)
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理解和掌握柳河县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有助于用人单位和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工伤认定为受伤职工提供及时、合理的救治和补偿。期望本文能够为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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