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加剧超龄人员工伤认定难题日益引起社会关注。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主要针对在职职工而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超龄人员其工伤认定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将以陕西西安长安区的案例为例探讨超龄人员能否认定工伤的难题。
工伤认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工伤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质性原则:工伤认定应该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依据对申请材料实行实质性审查。
(2)程序性原则:工伤认定程序应该合法定程序,对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
对超龄人员工伤认定,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以下情况可供参考:
(1)超龄人员所在单位已为其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其工伤认定将参照正常参保员工。
(2)超龄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且事故发生在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内可认定为工伤。
以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某物业公司的职工任先生为例,探讨超龄人员工伤认定的疑惑。
任先生已年满60岁,在该公司工作期间,不遭遇交通事故,受到重伤。在工伤认定进展中,人社部门认为任先生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者资格,不理应认定为工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超龄人员并非绝对不能认定为工伤。在本次事故中,任先生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且事故发生在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内。 任先生的工伤认定应该参照正常参保员工。
在超龄人员工伤认定难题上,主要存在以下争议:
(1)超龄人员是不是具备劳动者资格?
(2)超龄人员工伤认定是不是应该参照正常参保员工?
针对以上争议,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对于超龄人员工伤认定,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超龄人员的参保情况、工作性质等因素。
(2)在工伤认定程序中人社部门应该对申请材料实形式审查,不应过度实实质性审查。
(3)对于超龄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且事故发生在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内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超龄人员工伤认定并非绝对不能认定。在特定情况下,如超龄人员所在单位已为其单独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以及超龄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都可认定为工伤。在实际操作中,理应结合具体情况,遵循法律法规,合理认定超龄人员工伤。
面对我国社会老龄化的趋势,关注超龄人员工伤认定疑问,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超龄人员的合法权益。期待本文能对相关难题的探讨和应对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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