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受伤或患职业病的员工而言及时认定工伤至关关键。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长春市工伤认定的相关流程、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帮助您熟悉在长春认定工伤去哪。
长春市工伤认定的主要部门是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这两个部门的办公地点均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6255号。长春市工伤认定委员会也设在此处位于长春市办公大楼内。
以下是长春市工伤认定的主要办理地点:
1.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提供以下材料:
3. 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以下是长春市工伤认定相关部门的联系
1.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
2.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3. 长春市工伤认定委员会:
工伤鉴定是工伤认定的关键环节,长春市人民医院作为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拥有完善的设和先进的医疗技术。在工伤鉴定方面,长春市人民医院配备了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工伤鉴定团队。依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吉林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工伤员工可在长春市人民医院实工伤鉴定。
工伤赔偿是工伤员工关注的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规,工伤员工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1. 工伤医疗费用:涵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 工伤津贴: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能够领取工伤津贴。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 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员工的家属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
5. 供养亲属抚恤金:因工死亡员工的家属能够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开展工伤预防与传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传资料等形式,增进广大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长春市工伤认定办理地点主要位于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6255号,涉及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工伤员工在办理工伤认定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依照流程实。同时长春市人民医院为工伤员工提供专业的工伤鉴定服务。理解工伤认定相关政策,有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1. 工伤认定申请理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工伤认定权利。
2. 工伤认定决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理应遵守。
3.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注:本文为虚构内容,仅供参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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