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年来工伤认定难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点。在铅山县一起工伤认定申请案件引发了广泛争议。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妻子自行申请后人社局却做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本文将围绕这一揭开不予认定工伤背后的真相。
2019年10月,先生的在横峰县金建劳务公司的介绍下,到铅山县工业园区江西金汇环保科技做制砖工人。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期间先生的不受伤但用人单位铅山县管局木有在30日内依工伤保险条例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于是,先生的妻子自行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人社局却做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依照相关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弄虚作假将不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将被追究责任。在这起案件中,铅山县人社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先生妻子的工伤认定申请,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证据材料是工伤认定的必不可少依据。在这起案件中,先生妻子提交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未能妥善保管,引起有关证据灭失。这使得人社局无法全面理解事故经过,从而无法做出正确的工伤认定。
在这起案件中,用人单位未与先生的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工伤认定的关键。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实际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应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先生的与江西金汇环保科技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应该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理应合以下条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先生的在上班时间受伤,合工伤认定条件。
各级人社部门应加强对工伤认定的传和培训,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确信工伤认定工作依法实行。
建立和完善工伤认定机制,明确工伤认定的程序、标准和责任,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各级人社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工伤认定职责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疑惑,要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工伤认定疑惑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铅山县工伤认定争议背后,反映出我国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只有通过加强传培训、建立完善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和加强监问责,才能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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