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而言,熟悉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流程至关关键。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析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流程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工伤,顾名思义,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工伤认定则是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不是属于工伤的判断和确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况可被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而受伤;
(2)工作前后在工作区域实相关准备或收尾工作引起的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即使伤情极其轻微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并被认定为职业病的也属于工伤范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患有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下,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长至90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在调查核实期间,可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实行调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依照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1.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 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者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熟悉工伤认定的标准和流程,有助于劳动者在遭受工伤时,及时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各方要积极配合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只有这样工伤保险这把“保护伞”才能真正发挥出作用为职工的安全保驾护航。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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