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职工在法定假期结后返程途中遭遇工伤的情况逐渐增多。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探讨返程人员工伤认定的标准和解决流程以期为劳动者 提供参考。
1.《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疑惑的规定》第6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返程途中如发生工伤理应认定为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这意味着倘使职工因工外出返程遇交通事故也有可能认定为工伤。
3.《社会保险法》规定,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含治疗费、复费以及伙食补助等。
1.是不是属于“上下班途中”
对返程上班途中出车祸的情况,首先要考虑的是是不是属于“上下班途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在返程途中,若是职工因工外出,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理应认定为工伤。这里的工作原因包含:因工外出期间,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意外伤害;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他人伤害等。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假若职工在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2024年9月4日在其官方公众号“湘东区人民法院”发表的一篇案例文章《员工送老板回家发生车祸受伤,算不算工伤》中,员工在国庆假期结后返程途中,应老板须要送其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受伤。法院认为员工在返程途中并非因工作原因受伤,不属于工伤。
某公司员工出差归来,已超过下班时间半个多小时,因公司不存在需求出差人员必须回公司,员工选择从火车站直接打车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致残。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员工在返程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理应认定为工伤。
返程途中工伤认定涉及劳动者权益保障,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实判断。在应对此类案件时,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工作原因、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等因素。只有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情况,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在返程途中遇到意外伤害,理应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注:本文为虚构内容,仅供参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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