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在实际操作中多职工因各种起因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法定时效,引发无法正常获得工伤赔偿。本文将围绕超过一年工伤认定的困境及其应对策略展开讨论,以期为工伤职工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指导。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工伤认定部门将不再受理申请,这给工伤职工带来了巨大的困境。
当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时,职工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会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给当事人一份《不予受理通知书》。此时,职工再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局同样不予受理。
超过一年无法申请认定工伤的职工,可以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请求单位支付赔偿。相较于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较低对职工的权益保障力度较弱。
工伤职工应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识,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在发生工伤后,职工应尽快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为自身争取合法权益。
若工伤认定申请超出了法定时效1年的范围工伤职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是说法院提出确认工伤的请求。在这个进展中职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本身因非自身起因引发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 3. 利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难题的规定》
依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疑惑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其近亲属自身起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职工可以尝试从这一规定中寻求突破。
在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的情况下,职工可尝试与单位沟通,争取单位的支持。假如单位认可工伤事实可协助职工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或是说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支付赔偿。
以下是一个关于工伤认定超过一年应对的案例:
某职工在2019年发生工伤,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20年,该职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被以超过1年时效为由不予受理。随后,该职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工伤。在诉讼期间,职工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身因非自身原因引发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最,法院判决该职工工伤认定有效,单位依照工伤赔偿标准支付赔偿。
工伤认定超过一年给工伤职工带来了多困境,但并非无法应对。职工应提升法律意识,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充分利用相关规定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单位也应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协助职工解决工伤认定疑惑,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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