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工伤认定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况。本文将以赣州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为例,探讨其背后的起因及法律依据。
内容简介或引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疑问日益突出。赣州市作为我国的一个关键城市,也面临着工伤认定的多挑战。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是工伤认定期间的一种法律文书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关键意义。本文将从赣州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查询、范文、应该载明的事项等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广大职工和相关从业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赣州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查询,可通过以下途径实行:
1.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该网站设有工伤认定查询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即可查询。
2. 赣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设有工伤认定窗口,可以现场查询。
3. 赣州市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工伤认定窗口可现场查询。
(以下为选择性优化的小标题及内容)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范文如下:
申请人:×××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不予认定申请人×××在工作进展中受到的意外伤害为工伤。
二、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特此决定。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该载明以下事项:
1.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等。
2. 不予认定工伤的事实和理由:详细说明不予认定工伤的具体原因。
3. 法律依据:列出相关法律法规条款,如《工伤保险条例》等。
4. 决定事项:明确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5. 生效日期:注明决定书的生效日期。
6. 签署单位: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范本如下:
申请人:×××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不予认定申请人×××在工作期间受到的意外伤害为工伤。
二、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三、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查。
特此决定。
通过以上内容,咱们可熟悉到赣州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查询途径、范文、理应载明的事项以及范本。这些信息对于广大职工和相关从业者具有要紧的参考价值,有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职工的安全保障,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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