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它涉及到职工在遭受意外事故或职业病侵害时的赔偿与救助。那么究竟谁有权利认定工伤呢?本文将从工伤认定的权利主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实行详细解析。
工伤认定的权利主体主要涵用人单位、职工本人、职工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以下将分别对这些主体实行介绍。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也是对职工权益的保障。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本人是工伤认定的直接受益者,故此也具有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职工本人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近亲属在职工因工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时,有权代表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这是因为职工本人可能因伤势严重无法亲自申请,此时职工的近亲属可作为申请主体,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作为员工权益的维护者同样具有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法定权利。在职工遭受工伤侵害时,工会组织可协助职工或其近亲属实行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环节:
申请人(用人单位、职工本人、职工近亲属或工会组织)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 事故伤害证明;
- 职业病诊断证明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决定是不是受理。对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实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期间,可以依法实调查与取证。调查取证的内容涵事故现场、相关人员陈述、医疗证明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调查取证的情况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查,并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结果涵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以及不视同工伤四种情况。
倘使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能够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倘使复议结果仍不服能够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手。在中国《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任何形式的用人单位中的全体职工遭受了意外事故或职业病的侵害,都有权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职工本人、职工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都是工伤认定的权利主体。理解工伤认定的程序和权利主体,有助于职工在遭受工伤侵害时,及时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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