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熟悉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具有要紧意义。本文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解读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形,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法律标准。
正文: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情况实调查核实并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涵正常工作时间、加班时间以及工作休息时间;工作场所涵公司、工厂、矿山等固定场所,也涵临时工作场所。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职工在上班前清理工作场所、下班后收拾工具等期间受到伤害。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是说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1)故意犯罪。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之一款职工故意犯罪造成自身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2)醉酒造成伤亡。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职工醉酒引发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3)自残或是说自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职工自残或是说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是说视同工伤。
1.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一款,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应该认定为工伤。
1. 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情况实调查核实,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4.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说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措,熟悉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有助于职工在遇到事故伤害时,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认定工伤,保证职工的工伤待遇得到落实。
(注:本文为虚构内容,仅供参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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