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即工伤“私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就赔偿数额、赔偿途径等内容达成的一致意见。并非所有的工伤赔偿协议都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若干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赔偿责任,采纳欺诈、胁迫等手使工伤赔偿协议无效。本文将探讨工伤赔偿协议无效的几种情形,以期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参考。
工伤认定是工伤赔偿的前提。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往往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是因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劳动者受伤程度、赔偿标准和赔偿数额的要紧依据。
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以下几种情况下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无效: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自行协商确定赔偿数额和赔偿形式;
- 协议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低于法定赔偿标准、未依照法定程序签订等;
- 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的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
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指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的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即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也属于无效协议。
以下几种情况下,工伤赔偿协议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 协议中约好的赔偿数额低于法定赔偿标准;
- 协议中未依照法定程序签订,如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未征求劳动者意见等;
- 协议内容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剥夺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休息、休假、培训等权利。
欺诈是指当事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使对方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的表现。胁迫是指当事人以手,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恐惧,从而达到使其作出意思表示的目的。
以下几种情况下,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无效:
- 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劳动者受伤的真实情况诱导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
- 用人单位劳动者,须要其在一定时间内签订赔偿协议,否则将采用不利于劳动者的措;
- 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处于困境如家庭经济困难、急需用钱等,迫使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
工伤赔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包含: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的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签订的协议。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工伤赔偿的程序和标准。劳动者在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时,理应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协议无效而遭受损失。同时有关部门理应加强对工伤赔偿协议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表现,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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