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然而在工伤认定期间,取证工作往往成为争议的点。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工伤认定的取证流程与责任分配,帮助您熟悉在工伤认定中谁负责取证以及怎么样办理。
1. 工伤:指职工在从事本职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
2. 工伤认定: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发生的伤害或是说职业病实认定,确定是不是属于工伤。
1.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取证工作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2.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而言:
(1)工伤认定申请的举证责任:在工伤认定申请进展中,假使是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举证。
(2)工伤认定决定的举证责任:在工伤认定决定期间,倘若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时,单位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2. 用人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实初步审核并安排调查核实。
4. 调查核实期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证据:
(1)事故伤害报告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
(2)工作场所、工作岗位的相关证据;
(3)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
5.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6. 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达社保局、用人单位和个人。
1. 用人单位理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申请工伤认定时理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事故伤害报告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
(3)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4.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实行初步审核并安排调查核实。
5. 在调查核实期间,用人单位理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6.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1. 倘利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2. 要是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能够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要是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取证工作是工伤认定中的关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的取证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在工伤认定进展中用人单位理应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行调查核实,提供相关证据。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有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熟悉工伤认定的取证流程与责任分配,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全文约1500字)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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