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遭受工伤的职工而言,及时认定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至关必不可少。那么工伤认定究竟由谁来办理?本文将围绕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办理流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展开论述。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主要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
工伤认定的赔偿时效是一年,工伤认定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属于具体的行政表现。职工所在单位作为工伤认定的首要申请主体,有责任和义务为受伤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在职工所在单位未及时办理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可以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会组织作为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也能够在职工遭受工伤时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工伤认定的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身份证明等。申请材料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审查内容包含:申请材料是不是齐全、是不是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无误后,应该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工伤认定的结果包含四种情况: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和不视同工伤。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将工伤认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工伤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依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履行相应的义务。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医疗费用涵: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赔偿费用涵: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涉及到工伤职工的赔偿、复和就业等疑问。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有职工所在单位、工伤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在工伤认定的办理进展中相关当事人应依照法律规定,及时提交申请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应依法审查、认定工伤,保证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咱们应进一步加强对工伤认定的传和培训,加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使工伤认定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对工伤认定中的争议,应依法实调解、仲裁,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公正的应对。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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