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那么当不发生工伤时,咱们应向哪个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呢?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一难题帮助大家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部门及流程。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的法定职能部门是各级人民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而言,工伤认定理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我国,这个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其主要职责包含制定工伤保险政策、监实情况等。
2. 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其主要职责包含制定本地区工伤保险政策、组织实工伤保险等。
3. 市级、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其主要职责包含工伤认定、待遇核定等。
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以长申请时限。
申请工伤认定时,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3)劳动合同或是说劳动合同证明;
(4)事故伤害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
(6)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对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调查核实进展中,可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委托专业机构实行技术鉴定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调查核实情况,对合条件的理应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不合条件的,理应作出不予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决定书理应在作出之日起15日内送达申请单位。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将工伤认定决定书在单位所在地予以公告。
工伤鉴定是指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对职工的伤情、劳动能力等实行鉴定。申请工伤鉴定一般是在工作单位所在的镇或区社保局申请即可,不需要到市级的部门,也不须要去劳动局。
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
(4)其他与工伤鉴定有关的材料。
在工伤认定和待遇核定期间,如员工或用人单位对结果有异议,能够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诉。该部门将组织专门的人员对申诉实行审查并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
工伤认定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到职工的合法权益。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部门及流程,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及时、有效地维护本人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大家还需按照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实行。在此期间,法律知识的掌握至关关键,让咱们共同学法律知识,为维护自身权益保驾护航。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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