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疑问是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关键组成部分。在工伤事故发生时,明确工伤工资的支付主体对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要紧意义。本文将围绕“认定工伤工资谁出的”这一疑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工伤工资又称工伤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应得的工资待遇。工伤工资包含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住院期间的工资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工伤工资的支付主体,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切身利益。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具体涵以下几种情况:
(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案例:原告明确第4项停工留薪期内的薪资是指2019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2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2)工伤职工在住院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案例:原告明确第5项住院期间是指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7月12日,工伤期间的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是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是一种社会保险,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1)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若是用人单位未有参加工伤保险认定了职工的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支付。这包含工伤职工的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职工的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住院期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住院治疗的期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应依照工伤职工的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生活护理费包含护理人员的工资、护理费用等。
假如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支付工伤工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依法强制实。
假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工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工资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伤工资的支付主体关系到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工伤工资的支付主体,有助于保障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减轻其生活压力。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期足额支付工伤工资。同时劳动者在遇到工伤疑惑时要积极 ,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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