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在我国工伤认定的申请与审批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文将围绕“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这一难题详细解读工伤认定的流程、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工伤认定是指对职工在工作中遭受的伤害实行鉴定确定是不是合工伤的条件以便给予相应的赔偿。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减轻职工因工受伤带来的经济负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应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我国,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工伤认定申请的主要部门。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是指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险事务的部门,具体负责工伤认定的审批工作。在实际操作中职工受伤后,应先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工伤认定。
职工受伤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假使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可在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及时实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主要涵理解事故经过、收集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等。
依照调查核实的情况,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为工伤的,理应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不认定为工伤的,理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工伤认定的主要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的申请、审批、复查等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的具体实,涵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等。
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后,有义务及时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实行工伤认定。
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权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工伤认定决定实异议应对。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其申请与审批主要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熟悉工伤认定的流程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对维护自身权益具有要紧意义。在实际操作中,职工受伤后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也应关注工伤认定过程,保障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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