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必不可少法律文件。那么工伤认定决定书究竟由谁提供?本文将从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职责以及工伤认定流程等方面,详细解析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提供主体。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指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在劳动进展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情况实认定,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要紧依据。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理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认为在工作中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若是用人单位拒不举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是说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特殊情况下,经报请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长30日。
工伤认定决定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具有法律效力。工伤认定决定书应该明确以下内容:
(1)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基本情况;
(2)受伤或是说患职业病的时间、地点、起因等;
(3)工伤认定的依据和结论;
(4)工伤认定决定的生效时间;
(5)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救济途径和期限。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理应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并依照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用人单位应该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证据。用人单位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照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特殊情况下,经报请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长30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该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并及时送达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决定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理应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期间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工伤认定决定的公正、公平、公开。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便及时获得工伤认定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决定书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供,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要紧措。劳动者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作确信工伤认定决定的顺利实行。同时用人单位也理应履行自身的法定义务为劳动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切实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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