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的职工而言工伤认定书的取得至关关键。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认定书的领取地点及相关流程帮助广大职工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事宜。
工伤认定书是确认职工在工作进展中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的一种法律文件,它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及复等方面权益的必不可少依据。 工伤认定书的领取对受到工伤的职工具有要紧意义。
在我国,每个地区都设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这里是工伤认定书的领取地点之一。当事人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可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咨询并索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 当事人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在认定通过后在该部门领取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书还能够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20日内及时将决定书发给受伤害的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工伤认定书应该在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并领取。当事人能够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在认定通过后在该部门领取工伤认定书。
当事人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事故发生经过及证明材料;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诊断证明书;
(6)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实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将受理申请,并通知当事人。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后,认为有必要时,能够实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期间,能够请求当事人提供补充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决定书将明确工伤认定的结果,并通知当事人。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领取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书领取期限为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领取。
工伤认定书能够由受伤害的职工本人领取,也可由其近亲属代领。代领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工伤认定书是要紧的法律文件,当事人应该妥善保存。一旦丢失,可向原工伤认定部门申请补发。
工伤认定书的领取地点涵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熟悉工伤认定流程和领取地点,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保障本身的合法权益。期望本文能为广大职工提供有益的指导。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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