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劳动法规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工伤认定作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受伤职工而言具有至关必不可少的意义。本文将围绕芜湖市职工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流程以及实践中的留意事项为广大劳动者提供一份详尽的指南。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理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及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事故伤害证明材料;
(5)职业病诊断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实受理与审查。审查合格后,将材料移交至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将拟认定的工伤人员名单实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工伤认定提出。
公示结后,如无异议,工伤认定将认定工伤的人员名单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批准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南陵县人社局办理工伤登记。
芜湖市工伤鉴定机构为当地的社保局。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结或医疗期满之后实行。
职工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职工病历资料;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向社保局提交工伤鉴定申请;
(2)社保局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实鉴定;
(3)专家依照职工的病历资料、身体状况等实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
(4)社保局依据鉴定意见,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1. 用人单位要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不申请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职工在工伤认定进展中要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
3. 职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应该留意保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如遇到难题,可及时咨询律师。
4. 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结后,要及时为工伤职工办理相关手续,保障其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继续完善工伤认定制度,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广大劳动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在遇到工伤疑问时,要及时熟悉相关政策,为本人争取应有的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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