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在工伤认定申请进展中明确哪些主体不具备资格至关关键。本文将围绕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资格疑问,解析哪些主体不具备资格并针对相关常见疑问实行详细解答。
##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不包含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用工主体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非法用工主体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 未办理工商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 木有取得合法经营可的企业;
- 非法雇佣工、智障人员、精神病人等。
临时工和节工虽然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这类人员主要涵:
- 临时性工作的人员;
- 节性工作的人员;
- 非全日制用工人员。
职工本人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工会或是说职工家属等提出。
- 已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因犯罪表现致使工伤的劳动者;
- 因自杀、自伤造成工伤的劳动者。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 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用人单位有义务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2. 工会:工会组织有权代表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职工家属:在职工因工死亡或丧失表现能力时,其家属可代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为1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内,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家属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时效的,工伤认定部门不再受理。
### 1. 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和时效分别是多少?
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主要涵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家属。时效为1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2. 临时工和节工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临时工和节工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因其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这类人员无法享受工伤认定相关待遇。
### 3. 非法用工主体是不是需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虽然非法用工主体不具备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用工主体仍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 4. 工伤认定申请被拒绝后怎样 ?
倘使工伤认定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向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申请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明确哪些主体不具备资格有助于维护工伤认定工作的正常秩序。同时理解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规定有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信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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