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认定工伤期间受伤怎么赔偿,鉴定期间工资发放及上班规定一览
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劳动者可能存在面临若干特殊情况,如等待工伤认定期间受伤、鉴定期间工资发放以及是不是需要上班等难题。本文将对这些难题实详细解析,帮助劳动者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等待工伤认定期间劳动者可能因为原有工伤加重或发生其他意外伤害。在此类情况下,劳动者应怎样获得赔偿?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长至60日。在此期间,劳动者因原有工伤加重或发生其他意外伤害,仍能够申请工伤认定。
(1)劳动者在等待工伤认定期间受伤,理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协助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2)经认定为工伤的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3)对非工伤但劳动者在等待工伤认定期间受伤的情况,劳动者可向所在单位提出赔偿须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求支付经济补偿。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特别严重的能够长,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工伤职工在鉴定期间仍按照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实行。
(2)鉴定期间,工伤职工的工资由所在单位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
(3)工伤职工在鉴定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资的,由所在单位与工伤职工协商确定。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可不参加劳动保留工作岗位。
(1)工伤职工在等待工伤认定期间,可依据自身伤情和医生建议,选择是不是上班。
(2)如工伤职工选择不上班,所在单位理应保留其工作岗位。
(3)工伤职工在鉴定期间,如伤情恢复可上班的,应该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
依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能够享受病假待遇。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1)等待工伤认定期间,劳动者如因伤情需要休息,能够向所在单位申请病假。
(2)所在单位应该在收到劳动者病假申请后,及时办理病假手续。
(3)病假期间,用人单位理应遵循《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在等待工伤认定期间,劳动者应该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受伤赔偿、工资发放、上班规定以及病假难题,劳动者应该与所在单位充分沟通,保证权益得到保障。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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