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职场健难题日益受到关注。职工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的情况时有发生并非所有突发疾病都能被认定为工伤。本文将以几个实际案例为例分析职工突发疾病未被认定为工伤的起因及法律解读探讨在此情况下单位应怎样实行补偿及赔偿。
某企业职工小王在工作期间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小王的家属向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小王死亡起因不合工伤认定条件,未认定为工伤。小王的家属与企业就补偿难题产生纠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小王的情况不合以上工伤认定条件,故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此类情况下,企业应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与小王家属协商解决补偿疑问。倘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某公司职工小李在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李的家属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为小李死亡原因不合工伤认定条件,未认定为工伤。小李的家属须要公司实赔偿,但公司拒绝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遵循劳动合同预约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未依照本法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经济补偿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者患病或是说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之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小李的情况不合以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于是公司无需赔偿。
在此类情况下,小李的家属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须要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解除或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理应遵循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单位应该主动与劳动者家属协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经济补偿;
(2)单位可适当考虑劳动者家属的实际困难,提供一次性抚恤金;
(3)单位应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劳动者身心健,升级劳动者福利待遇。
职工突发疾病未被认定为工伤并不意味着单位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单位应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补偿及赔偿义务。同时劳动者应该增进自身保健意识,关注身心健,减少工作中突发疾病的风险。在此期间,部门应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注:本文为示例性文章,仅供参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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