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对因工作起因受到伤害的职工及时、准确地认定工伤有助于其获得应有的赔偿和关爱。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的申报与审核流程帮助广大职工熟悉相关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应在之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报告内容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受伤部位、伤情等。
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事故情况,理解受伤职工的基本信息、工作情况等。调查进展中,要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
单位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包含: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事故调查报告;
(4)相关证据材料;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人社部门收到单位申报的材料后对材料实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人社部门受理后,对事故情况实行调查核实。调查期间,可须要单位提供补充材料,也可以委托医疗机构对职工实伤情鉴定。
调查核实结后,人社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认定为工伤的,发给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受伤职工或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社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人社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人社部门对行政复议案件实审查,必要时可实行调查核实。审查期间,可须要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
审查结后,人社部门依照《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决定的,发给维持工伤认定决定书;撤销原决定的,发给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
受伤职工或单位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 受伤职工和单位应如实提供事故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不得隐瞒、谎报。
2. 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人社部门申报工伤认定,逾期不报的,除不可抗力外,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人社部门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长至30日。
4. 工伤认定决定书理应送达受伤职工和单位同时抄送相关医疗机构。
5. 工伤认定决定生效后,受伤职工可遵循《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申报与审核流程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广大职工要理解相关政策,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单位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及时申报工伤认定为受伤职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人社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公平、高效地办理工伤认定事项,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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