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结论是不是可以推翻、撤回以及用人单位是不是能推翻工伤认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点。本文将从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入手,分析工伤认定结论能否推翻,探讨工伤科认定后的法律途径与救济措。
工伤认定是指有关部门依法对职工在工作进展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疾病等实调查、认定,并依法给予相应待遇的表现。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结论在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后若双方对认定结论有异议,能够在收到认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复查决定作出后,若双方仍有异议,可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工伤认定结论在一定条件下是可推翻的。
虽然工伤认定结论可推翻,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工伤认定结论生效后除非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认定结论有误否则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这意味着,工伤认定结论在经过复查、复核等程序后,若未有新的证据,一般不会轻易被推翻。
在工伤认定期间,要是发现认定结论存在错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能够主动撤回原认定结论。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后,倘若认为认定结论有误也能够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撤回。撤回工伤认定结论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重新实行调查、认定。
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进展中,若认为认定结论有误,能够通过复查、复核等程序提出异议。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推翻工伤认定结论。在新的证据出现,且经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复查、复核程序后,才能对原工伤认定结论实更改。
复查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时,向作出认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查的行为。复查决定作出后,双方仍有异议的,可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复核是指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复查决定有异议时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查的行为。复核决定作出后,双方理应遵守。
假采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复核决定仍然不服,能够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要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结论在合法定条件下能够推翻,但不可轻易推翻。在工伤认定生效后,用人单位和职工能够通过复查、复核、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实救济。这些法律途径与救济措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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