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筑行业层层转包现象较为普遍。此类现象不仅涉及工程款的支付、拖欠劳务费等难题还关乎实际工人的劳动权益保障。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层层转包的法律性质探讨其中是不是存在雇佣关系,以及怎样保障实际工人的劳动权益。
层层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商将其承包的工程,部分或全部转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在实际操作中,层层转包往往涉及到多个环节形成一个复杂的转包链。
依据《人民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层层转包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表现。
(1)雇佣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具有指挥、监和管理的权利,雇员则遵循雇主的指示完成工作。
(2)层层转包中,各承包商之间是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各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好,独立完成各自承担的工程内容,对工程进度、优劣等负责。
在层层转包的情况下,实际工人往往难以直接向总承包商主张工程款。依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疑问的解释》,实际工人可以依据以下途径主张工程款:
(1)与总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等书面文件;
(2)与总承包商的口头协议或是说实际履行的事实;
(3)与总承包商的往来函件、会议要等。
依据《人民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理应遵循劳动合同的约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须要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加收滞纳金。
在层层转包的情况下,实际工人如遇到拖欠劳务费的难题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同时依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疑惑的解释》,实际工人也能够向总承包商主张劳务费。
在实际工进展中,实际工人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本人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
实际工人应关注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落实。依据《人民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准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工人可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
在实际工期间如发生劳动争议,实际工人能够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层层转包在建筑行业中普遍存在,但其违法性质不容忽视。实际工人应充分熟悉自身的劳动权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关注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应对劳动争议等办法,保障本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国应加大对层层转包的监管力度,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实际工人的劳动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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