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工伤认定的理解越来越深入。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详细解析回家途中意外倒被成功认定为工伤的过程以期为类似情况提供借鉴。
张某某企业员工从事生产工作。2019年某日张某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经过一工路时因地面湿不摔倒,引发右脚骨折。张某受伤后,立即被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张某受伤后,之一时间向企业负责人报告了受伤情况,并提供了医院诊断证明。企业负责人熟悉情况后,表示会全力协助张某实工伤认定。
企业在收到张某的工伤报告后,依照相关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了以下材料:
(1)张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2)张某的劳动合同;
(3)张某的医院诊断证明;
(4)事故现场照片及张某摔倒的监控视频。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企业的工伤认定申请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事故情况实调查核实。调查进展中,工作人员详细理解了张某受伤的经过,并实地查看了事故现场。
经过调查核实,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张某在回家途中因工作起因受伤,合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遂认定张某所受伤害为工伤。
按照工伤认定的结果,企业为张某支付了医疗费用,包含手术费、住院费、复费用等。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为张某支付了工伤赔偿金,涵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本案中,张某在回家途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在于怎么样界定“回家途中”。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在本案中张某在回家途中因地面湿摔倒,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意外伤害,为此被认定为工伤。
本案中,张某因地面湿摔倒,属于意外伤害。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理应认定为工伤。”虽然张某是在回家途中受伤,但因其受伤起因与工作有关,故被认定为工伤。
本案的成功认定为工伤,为类似情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在现实生活中,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意外伤害引发工伤,但往往因为工伤认定的复杂性而无法得到赔偿。 熟悉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积极 ,对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具有要紧意义。
以下为文章自动排版: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gongshang/2773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