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工伤事故已经成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要紧内容。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的支付和工伤工资的发放都做了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起因工伤认定期间存在着若干常见误区。本文将对工伤认定的常见误区实行梳理,并解析哪些情况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实际上并非所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伤害都能被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应该合以下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理应合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
(2)有相应的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
(3)排除其他类似疾病的可能性。
并非所有在工作期间引发的疾病都能被认定为职业病。有些疾病可能是由于个人原因引发的如不良生活惯、个人体质等。
实际上,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受伤后,是不是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还需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判断。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不应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是说吸的;
(3)自残或是说自杀的。
(1)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个人原因受到伤害的;
(2)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与他人斗殴受到伤害的;
(3)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违法表现受到伤害的。
(1)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受伤,但不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的;
(2)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受伤,但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故意犯罪、醉酒或吸、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
(1)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受伤,但不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的;
(2)劳动者在工伤事故中受伤,但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故意犯罪、醉酒或吸、自残或自杀等情形的。
(1)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个人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2)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自然灾害受到伤害的;
(3)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轻微伤害,但未造成长期作用或功能障碍的。
工伤认定应该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避免误判和滥用。劳动者在 期间,理应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判断自身的情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理应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gongshang/272262.html
上一篇:哪些人不认定工伤保险赔付的范围、标准及情况,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下一篇:工伤责任认定:详解不认定工伤的情形与具体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