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要紧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并非所有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职工都能获得工伤保险赔偿。本文将详细解析哪些人群不认定工伤保险赔偿金额哪些情形不认定工伤以及工伤保险赔偿范围的排除情况。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以小时计酬为主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劳动用工关系。这类用工关系中的劳动者,由于工作时间和收入相对较低,一般不认定为工伤赔偿范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退休人员不属于工伤赔偿范围。因为退休人员已经享受了养老保险待遇,其生活来源已经得到保障。
非法用工是指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用工手续的用工关系。这类用工关系中的劳动者,由于缺乏合法的用工手续,无法认定为工伤赔偿范围。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如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在参加社会保险时,可选择不参加工伤保险。这类人员因自愿放弃工伤保险,不认定为工伤赔偿范围。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实犯罪表现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犯罪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职工在工作进展中,因违反劳动律、操作规程致使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劳动者有责任遵守劳动律和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自杀、自残造成的伤害,不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自杀、自残行为属于个人意志,与工作无关。
职工在工作进展中,因疾病、职业病以外的其他起因引发的伤害如突发疾病、过敏反应等,不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这些伤害与工作无关。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如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已经涵在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内,不再重复赔偿。
用人单位已支付的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不再纳入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对非法用工,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由于非法用工不属于工伤赔偿范围, 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不纳入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赔偿排除人群主要涵非全日制用工、退休人员、非法用工和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同时因犯罪行为、违反劳动律、自杀自残等起因致使的伤害,以及工伤保险基金已支付待遇、用人单位已支付费用、非法用工赔偿等情况,不认定为工伤赔偿范围。熟悉这些情况,有助于广大劳动者在发生意外伤害时正确判断是不是属于工伤赔偿范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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