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对于理解工伤认定的全流程及其时限至关关键。本文将详细介绍合肥市工伤认定的全流程包含申请、审核、鉴定等环节的时间限制帮助大家更好地熟悉相关政策。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申请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长至60日。若超过规定期限,申请人应提供正当理由。
申请人需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 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是说劳动合同备案证明;
- 事故伤害情况的证明材料;
-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合条件的,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在15日内对事故伤害情况实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进展中,可须要用人单位、职工及其家属提供有关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结后,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初步结论。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不合条件的,不认定为工伤。
初步认定工伤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初步结论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工伤认定初步结论在用人单位实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有异议,应在15日内实行复议,并作出决定。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受伤职工或是说其家属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鉴定应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提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鉴定申请后,应在15日内组织专家实鉴定。鉴定进展中,可需求申请人提供有关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在鉴定完成后15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结论分为一级至十级,其中一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合肥市工伤认定的全流程时限如下:
- 工伤认定申请: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可长至60日);
- 受理审核:15日内;
- 调查核实:15日内;
- 初步认定:15日内;
- 公示:7天;
- 复议与决定:15日内;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
- 鉴定时间:15日内;
- 鉴定15日内。
理解工伤认定的全流程时限,有助于职工在遭受工伤时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期待本文能为广大职工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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