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单位犯罪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概念。单位犯罪指的是单位在实犯罪表现进展中由于单位的决策、管理、实行等环节的参与使得单位整体构成犯罪主体。那么哪些罪行仅限单位主体才能实呢?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一疑问实深入解析。
单位犯罪是指单位在实犯罪行为时,由于其决策、管理、实等环节的参与,使得单位整体构成犯罪主体。单位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 犯罪主体是单位,而非个人;
2. 犯罪行为是单位整体行为,而非个人行为;
3. 犯罪责任由单位承担,而非个人承担。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单位在开具、采用、购买、出售、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环节故意虚开、虚抵、虚增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基金份额、提供财产管理服务等方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非法集资罪是指单位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基金份额、提供财产管理服务等形式,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数额较大或是说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洗钱罪是指单位为掩饰、隐瞒品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通过转账、汇款、兑换货币、投资等途径,协助转移、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是指单位未经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经济犯罪是指单位在从事经济活动中,违反经济管理法规,侵犯、社会、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罪等。
金融犯罪是指单位在金融活动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侵犯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洗钱罪、非法经营罪等。
环境犯罪是指单位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进展中,违反环境保护法规侵犯生态环境和公民环境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只有单位才能实的犯罪主要包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罪、洗钱罪、非法经营罪等。这些犯罪类型多与经济、金融、环境等领域密切相关,单位在这些领域的违法行为往往会对经济秩序、金融安全和社会环境造成严重作用。
为了维护法律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实行了严格的规定。单位在从事相关业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切勿以身试法。同时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对单位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gongshang/259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