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本文将详细解析南京市工伤认定的官方流程,帮助广大职工理解工伤认定的具体步骤,保证自身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工伤认定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职工在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是说职业病实行认定,确定其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表现。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信工伤职工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
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应该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告知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该在24小时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单位在接到职工报告后理应在30日内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表应涵以下内容:单位名称、地址、联系途径;职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受伤部位、程度;救治情况等。
劳动合同或是说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应涵:合同签订日期、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
诊断证明应涵:受伤时间、部位、程度、救治情况等。
如事故现场照片、视频、目击者证言等。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单位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应该在15日内实审查,对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将对事故情况实调查核实。调查内容包含:事故发生经过、起因、职工受伤情况等。调查期间可邀请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参加。
依照调查核实的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认定为工伤的,应该向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不认定为工伤的,应该向单位送达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 单位应该在职工受伤后30日内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理应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 单位或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以上详解,相信大家对南京工伤认定的操作步骤有了更为全面的熟悉。在实际操作进展中,广大职工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及时报告工伤情况,依照流程申请工伤认定,保障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单位也要切实履行责任,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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