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认定工伤标准最新:2019年南京市工伤等级与鉴定标准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伤事故的发生日益增多工伤认定与鉴定工作显得为要紧。南京市作为我国的必不可少城市之一,近年来在工伤认定与鉴定方面也不断实改革和完善。本文将结合南京认定工伤标准的最新文件和规定,详细解读2019年南京市工伤等级与鉴定标准。
依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文件,南京认定工伤的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工作时间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职业病危害的;
(6)因工作起因受到放射性、化学性、生物性等职业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南京认定工伤的最新规定主要涵以下几方面:
(1)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为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
(2)工伤认定部门理应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3)对认定为工伤的,理应及时核发工伤认定决定书;
(4)对不认定为工伤的,理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照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工伤等级标准,工伤分为以下十个等级:
(1)一级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工伤: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三级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四级工伤:大部分恢复劳动能力;
(5)五级工伤:部分恢复劳动能力;
(6)六级工伤:大部分恢复劳动能力;
(7)七级工伤:部分恢复劳动能力;
(8)八级工伤:大部分恢复劳动能力;
(9)九级工伤:部分恢复劳动能力;
(10)十级工伤:基本恢复劳动能力。
南京市的工伤鉴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1)工伤鉴定部门理应按照工伤职工的伤情、病情和劳动能力状况,依照和省、市有关规定实鉴定;
(2)工伤鉴定部门理应自收到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3)工伤鉴定结论应该送达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
(4)工伤职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工伤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
2019年南京市工伤等级与鉴定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认定与鉴定工作。这一标准的实,有助于加强工伤认定与鉴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工伤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和补偿。同时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意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在今后的工作中,南京市将继续完善工伤认定与鉴定制度,为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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