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个人认定工伤流程: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详细步骤及时限说明
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在南京市,若不发生工伤事故熟悉工伤认定的流程和相关材料,对及时维护自身权益至关关键。本文将详细介绍南京个人认定工伤的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时限需求,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政策。
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者或其家属应在之一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报告。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受伤者或其家属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受伤者或其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提出。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工伤事故报告;
(4)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
(5)与工伤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实审核。若材料齐全、合需求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通过公示的方法告知相关单位及个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后,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给申请人和单位。
若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决定作出后,仍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受伤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出具的工伤事故报告;
4. 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
5. 与工伤事故有关的证据材料;
6.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1. 受伤者或其家属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 申请人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核申请;
5.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复核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南京个人认定工伤流程分为报案、申请、提交材料、受理与审核、公示与送达、异议与复核六个阶。熟悉这一流程和相关材料,有助于受伤者及时维护自身权益。在工伤认定期间,要注重时间节点,保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手续,为后续的工伤赔偿和复治疗创造有利条件。期望本文能够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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