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是不是仍可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导语:在司法实践中,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情况并不罕见。那么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是不是还能作为被告参与诉讼?本文将从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出发,探讨这一难题。
正文:
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是指公司、企业等市场主体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消除其营业执照的法律表现。营业执照是单位合法经营的有效证件,被吊销后,单位将无法实行经营活动。
二、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是不是仍可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依据《人民公司法》第181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公司应该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应该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理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由此可见,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公司仍应实清算程序。在清算期间,公司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在实际案例中我国各级法院对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是否可以作为被告参与诉讼的难题,普遍持肯定态度。
例如,在更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人民公司法>若干疑问的规定(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清算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由此可见,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清算组可作为原告提起破产申请。
在各地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也普遍认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例如某法院在一起借款纠纷案件中,判决认为:“虽然被告公司的营业执照已被吊销但其在清算期间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三、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怎样去实诉讼?
如前所述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应对公司清算事宜,涵参与诉讼。
在诉讼期间清算组应该按照《人民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参加诉讼活动。如有必要,清算组还能够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如法院判决被告单位承担责任清算组应该按照判决结果,依照《人民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实财产分配和行。
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可作为被告参与诉讼。这对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实行具有关键意义。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清算程序的合法、公正、高效实。
(本文按照法律法规和实际案例编写仅供参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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