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来源:2024工伤-合作伙伴 时间:2024-09-08 10:15:15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工伤认定争议仍然时有发生,其是当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往往面临着举证责任的困境。本文将从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出发,探讨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的难题。

一、工伤认定的基本概念和规定

工伤是指在工作进展中,劳动者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工作起因原则: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必须是因工作原因造成的。

2. 工作时间原则: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必须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发生。

3. 工作地点原则: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必须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地点发生。

4. 工作性质原则:劳动者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必须与工作性质有关。

二、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的举证责任分配

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面临的举证责任分配疑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时,理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2)劳动者的身份证明;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是说其他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者提交上述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15日内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查,并依照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此时劳动者已经承担了初步的举证责任。

2. 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在劳动者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后,倘若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理应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对工伤认定申请的异议书;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质的证明材料;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明材料。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此时,用人单位承担了举证责任,需要证明劳动者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审查,并依据需要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在调查核实期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理解情况收集证据。

三、劳动者怎样应对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的情况

1. 充分收集证据

在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理应积极收集以下证据: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1)工作证明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

(2)同事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工作进展中受到伤害;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或是说患职业病的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明材料。

2. 咨询专业律师

在工伤认定期间,劳动者可咨询专业律师,理解相关法律法规,为本人争取合法权益。

3. 依法

假若用人单位仍然不认可工伤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须要确认工伤认定。假如仲裁结果不支持劳动者的请求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四、结论

在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该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提交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也应该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劳动者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劳动者理应充分收集证据,咨询专业律师依法 。只有明确了举证责任分配,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认定争议: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时劳动者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gongshang/247051.html

上一篇:单位不认定工伤由谁举证呢:不认定工伤如何举证与举报处理办法
下一篇:工伤认定争议中用人单位与员工的举证责任划分及法律依据解析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XX"。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编辑推荐

新媒体

  • 喜讯!咸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这户家庭上榜!
  • 距银泉大道不足百米,竟藏着这些卫生死角!
    距银泉大道不足百米,竟藏着这些卫生死角!

社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