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加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关注。工伤认定作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必不可少环节,对遭受工伤的劳动者对于,理解工伤认定的具体程序和相关部门至关必不可少。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北京市工伤认定进展中,应向哪个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以及工伤认定程序的具体步骤。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是北京市工伤认定的主管部门。市人社局负责制定工伤认定的政策、规章和标准,并对全市工伤认定工作实行指导和监。
北京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是本辖区内工伤认定的具体实部门。区人社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认定申请、调查核实、认定结论等工作。
街道(乡镇)劳动保障部门是工伤认定工作的基层单位,负责接收工伤认定申请、协助调查核实等工作。
(1)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理应向所在地的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区人社局同意申请时限可长至90日。
(2)申请材料: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理应提交以下材料:
a. 工伤认定申请表;
b.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证明;
c. 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证明;
d.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是说登记证书;
e.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区人社局收到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实行审查,对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指派工作人员实行调查核实。
(1)认定时限:区人社局理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认定区人社局依照调查核实的情况,对是不是合工伤认定条件作出决定。认定为工伤的,理应向用人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认定为工伤的,应该向用人单位送达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1)申请复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市人社局申请复议。
(2)提起诉讼:对市人社局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工伤认定申请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不申请的,除特殊起因外视为放弃工伤认定。
2. 工伤认定进展中,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相关人员理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3.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用人单位理应及时向劳动者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并依照工伤认定的结论履行相应的义务。
4. 用人单位未依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可以自行向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理解工伤认定的程序和相关部门,对维护劳动者权益具有要紧意义。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该及时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便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同时用人单位也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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