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在我国企业中广泛应用。由于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种法律关系工伤认定及赔偿责任的承担成为实践中的一大难题。本文将从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和管辖流程两个方面实行解析以期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参考。
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作为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对派遣员工负有保障其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在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时,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承担工伤认定和赔偿的责任。
虽然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工单位对在岗的劳务派遣员工负有安全生产的义务。若因用工单位的起因致使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用工单位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1.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后,理应及时向劳务派遣单位报告,并由劳务派遣单位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 以下为具体的管辖流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理应自员工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该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
- 派遣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 工伤事故证明材料;
- 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认定所需的相关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5个工作日内实审查,对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
受理申请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该对工伤事故实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实伤残等级鉴定。
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理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认定为工伤的,应该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不认定为工伤的,理应发给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认定为工伤的劳务派遣员工,可以向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若劳务派遣单位拒绝赔偿,员工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涵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管辖流程方面应该遵循以下步骤: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实行调查核实、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申请工伤赔偿。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管辖流程,有助于保障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的健发展。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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